年回收、处理25万吨再生铝、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(再生铝)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“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”的要求我单位对拟报批的《年回收、处理25万吨再生铝、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(再生铝)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及公众参与说明做如下公示
09 公众参与说明.pdf
年回收、处理25万吨再生铝、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(再生铝)环境影响报告书--报批稿全文.pdf